(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经纬7月20日电 20日,深交所向ST阳光城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监管函显示,ST阳光城存在以下两笔违规担保事项:一是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对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平潭兴祁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29462万元借款事项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二是ST阳光城于2021年7月21日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5000万元股权投资款及收益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
ST阳光城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4月29日才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深交所指出,ST阳光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 9.1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ST阳光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ST阳光城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全国化品牌企业,业务涵盖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物业服务三大领域。公司成立于1991年8月,1996年12月上市。
业绩方面,ST阳光城今年上半年预计亏损15亿元-21亿元,主要系项目开发周期延长,费用化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二级市场上,公司股票自6月14日开市起停牌至今。(中新经纬APP)
关键词: